协会动态
“美丽广州·平安预收费”经营自律倡议书
2020-07-01 浏览次数:297
“美丽广州·平安预收费”经营自律倡议书
全市各美业会员单位:
为防范您在预收费交易中可能面临的经济、法律风险,广州市美容美发化妆行业协会向各会员单位郑重发起倡议,在通过押金、会员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方式预收费用时,请遵法守法、诚信经营,自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应当充分考虑自身持续履约能力,不得无节制预收费用;
二、应当充分保障预收款项资金安全,不得挪作无关用途;
三、应当清晰明示服务质量等有关承诺,不得误导欺诈诱骗;
四、应当公示经营场所租赁期限等信息,不得隐瞒重要事项;
五、应当签订服务协议并提供收费凭证,不得进行账外交易;
六、应当主动履行风险提示和告知义务,不得诱导贷款消费;
七、应当显著标明退费条件及收费标准,不得额外收取费用;
八、应当提前30日告知影响履约事项,不得突然关门停业;
九、应当积极解决退卡退费合理诉求,不得无理拖延退费。
广州市美容美发化妆行业协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