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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塑令下,广东要对化妆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转)
近日,广东省发布“广东省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5年)”,其中明确提出要推动淋洗类化妆品、牙膏禁用塑料微珠。
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禁止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部分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由省药监局监督落实国家关于禁用塑料微珠政策,推动淋洗类化妆品、牙膏禁用塑料微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求纳入年度全省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淋洗类化妆品和牙膏等生产经营企业常态化监督检查。
同时,通知要求,推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推动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技术绿色化,优化产品结构设计,减少产品材料设计复杂度,增强塑料制品安全性和易回收利用性。
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落实《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实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制度,压紧压实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等有关行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引导企业建立实施绿色采购和快递包装产品合格供应商制度,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列入国家绿色包装产品推荐目录的包装产品。
落实绿色产品认证制度。积极开展塑料制品等绿色产品认证,促进再生原材料利用率和产品再回收率的提升。
此外,通知表示,要建立健全塑料替代产品标准体系、强化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创新、推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有序发展。
在回收处置方面,要加大新兴领域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力度、强化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